本文作者:访客

慧辰股份索赔案示范判决已生效 适格投资者可报名参与

访客 2025-05-30 12:22:45 81122 抢沙发



慧辰股份索赔案示范判决已生效 适格投资者可报名参与

慧辰股份(688500)因虚假陈述行为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仍在进行中。公开信息显示,上海金融法院已对部分索赔案件作出投资者一审胜诉示范判决,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
根据北京证监局2023年12月22日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《招股说明书》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针对该事项,部分投资者对慧辰股份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简称“普华永道”)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信证券”)提起民事赔偿诉讼。

上海金融法院认定,慧辰股份应对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承担赔偿责任;普华永道作为慧辰股份首发上市及2020年、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,未勤勉尽责,应对慧辰股份的上述付款义务在3%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;中信证券对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根据已有信息,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,凡在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慧辰股份股票,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,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。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,可通过公号“大众证券报”(特征码:18)报名参与索赔,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。

阅读
分享

发表评论

快捷回复:

评论列表 (暂无评论,81122人围观)参与讨论
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