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车保险9月19日新规

1.增加交强险的保额。 车险改革后,强制保险保额明显提高,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,医…

汽车保险9月19日新规

1.增加交强险的保额。

车险改革后,强制保险保额明显提高,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1.8万元,财产损失赔偿维持0.2万元不变。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000元提高到18000元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1800元,禅修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。

2.车损险的保险责任扩大。

改革前,商业保险主要有五种风险,分别是车损险、三险、乘客险、司机险和盗抢险。改革后,盗抢险从主险中剔除,并入车损险,无需单独购买。如果车辆被盗,还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,增加了地震及次生灾害、单独碎玻璃、自燃、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。在扩大保障的同时,还删除了引发理赔纠纷的免责条款,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。

3.车险费率普遍降低。

此次改革在提高交强险限额的基础上,将地区浮动因素引入交通事故率调整系数,下浮比例由原来的最低30%扩大到50%。不同地区不同车辆和车主的费率变化会有所不同。从调整数据可以看出,整体费率降低了,大大提高了未发生事故的赔偿金额。

4.增值服务

除了上述变化,还增加了一系列增值服务,如道路救援、车辆安全监控、驾驶和检测等。,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车主谋取了更多的利益,为车主创造了更好的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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